紅網長沙縣站11月21日訊(星沙時報記者 張興莎 通訊員 蔣銘)看到同事的工資都到賬了,在星沙上班的唐唐(化名)卻一直沒有收到,她很是鬱悶。到公司財務一查,才知道是公司財務誤將自己的工資打到了已經離職的媛媛(化名)工資卡上。雖然一開始媛媛不肯歸還,所幸經過交涉,唐唐終於拿到了原本屬於自己的財產。
  同進公司的好姐妹 財務弄混卡號
  
  唐唐和媛媛本是好姐妹,畢業後一同進到星沙某公司就職。不久,媛媛因為自身原因離職,隨後便回了吉首老家。
  前段時間發工資時,同事們都及時收到了工資到賬提醒短信,只有唐唐沒有,當時她也沒多想,以為是因為自己晚到公司,所以工資也會遲一些到。
  等到第二天,唐唐仍沒有收到短信,才覺得不對勁,便到財務咨詢。一查才發現工資根本沒有到自己的工資卡上,而是去了媛媛賬上。“工資卡都是統一在光大銀行辦的,同事間的卡號大多都是連號,我和媛媛又是一起進的公司,肯定是財務弄混淆了。”
  對方拒絕還款 經多次勸說才達成協議
  
  財務小林(化名)得知情況後趕緊查到了媛媛的電話,並與其聯繫。“她說收到了3000元,以為是公司給她發的補助。”
  電話里小林和媛媛作瞭解釋,想讓其幫忙把唐唐的工資還回,但是對方以當地沒有光大銀行為由,拒絕了小林的請求。
  之後的幾天,小林一直和媛媛保持聯繫。“這確實是我工作的疏忽,給你造成了困擾,但這畢竟不是屬於你的錢,你有什麼條件我願意答應。”“錯因我起,我願意支付1000元給你,請你把工資歸還唐唐。”
  經過多日交涉,媛媛終於提出由小林承擔回長沙的各種費用,她可回長沙歸還。19日晚,媛媛從吉首來到長沙,把錢取出來還給了唐唐。
  看似“意外之財”實際已構成不當得利
  
  “關於工資打錯的法律咨詢,今年起碼有4、5起了。”長沙縣“148”法律服務中心值班律師說,大多數是因工資卡連號,財務人員疏忽造成。
  該律師表示,在此類案件中,公司具有一定的責任,如果當事人拒絕承擔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。“公司主動承擔責任而對方拒絕還錢,可起訴其不當得利。”
  “不當得利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碰見的,比如說別人還了兩次錢給你,對於多還的錢,你就構成了不當得利。”律師提醒,哪天如果你的銀行卡上出現了一筆莫名的錢財,通過查詢後證明確不屬於你,那麼你將有義務將其物歸原主,否則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  (原標題:公司因誤將3000元工資發給已離職員工對方拒絕還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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